宁经信科技[2016]109号
各区经信局、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:
根据《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》,为做好2016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在我市注册、符合申报基本条件(见附件1)的独立法人实体企业。
二、申报程序
各区经信局、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编写《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》,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推荐企业名单,于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(江东中路265号)A314窗口(电话68505314)。
三、申报材料
企业的《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》(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,格式从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.njec.gov.cn或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www.ctinj.org下载)及电子文档(不含复印或扫描件)各1份,各区(开发区)汇总的《2016年申报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》。
联系人:科技与质量处 吴寅 电话:68788857
2016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