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要求描述:
借款人除符合我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.所在合作社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,取得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,并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;
2.所在合作社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;
3.所在合作社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能按时向贷款人报送有关材料;
4.所在合作社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、经营、服务活动,生产经营有效益;
5.所在合作社在我行所辖二级支行开立结算账户;
6.所在合作社资信良好,无不良记录;
7.所在合作社能够有效地为本社社员的生产经营提供长期、稳定的相关服务;
8.社员户口所在地在我行二级支行服务区域内;
9.合作社社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无不良信用记录;
10.与合作社、相关企业签订农产品生产、销售合同;
11.自有或自筹资金占整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50%以上(含);
12.社员在我行当地二级支行开立存款账户;
13.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投资案例:
其它备注:
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我行向本辖区内合作社或成员发放的贷款。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,最高贷款额度视情况而定。
发布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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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营业额 | 万 | 净资产 | 万 |
所属地区 | | 所属行业 | 9 |
简介 |
成立于2005年1月28日,此后致力于土地增值税清算、企业财产损失鉴定、企业注销清算、外资企业转让定价、拟上市企业会计与税务筹划,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高新技术企业认定/复审全套代理,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申请,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,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,高新技术企业信任等级评价,市级.国家级“技术中心”认定,重点企业信息化认定,“双软企业”认定,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,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,政府资金资助(向国家,省,市,区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奖励,贴息,专项资金等资助),一直发展良好,现今领导班子健全、业务部门齐备,设有企业秘书部、鉴定业务部、工商事务部、高新企业服务部、上市筹划部、政府资金申报部、财税咨询部、财务培训部、资产评估部、业务拓展部、后勤服务部11个部门,设有2个专门委员会:质量标准委员会、风险控制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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